我下界到红尘炼心二十年,成功以一个法学牲的身份给自己卷死了。
回仙界后,左脚刚迈进师门,师尊的长剑就直指我的喉咙。
突地,师尊剑尖剧烈一颤。
师兄弟姐妹们集体睁大眼睛看着面无表情的我。
因为他们听见了我的心声:
【偷袭!】
【根据《九霄刑律》第二百三十二条,仙界之内,无论缘由,先行偷袭致对方仙躯崩解、元神溃散者,触犯‘先手禁律’。】
【行凶者即刻劈散修为,削去仙籍,打入轮回!】
【受害者重塑仙躯,凝聚元神。】
【剥夺行凶者全部修为底蕴、仙府资财用以补偿受害者。】
【感谢师尊的见面礼大礼包,给力!】
整个师门:“我丢!还能这么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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