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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羽菲|发布时间:2025-08-19 14:21|字数:1323

霍尊走了,这个叫宋之凌的男人却留了下来。

简陋的城中村出租屋,我俩大眼瞪小眼,气氛怪诞。

我再次想起,刚把霍尊带回家的那段时间。

他伤得很重。

我整整半个月没出摊,日夜守在霍尊的身边。

陈婶劝我把人送回去,免得惹祸上身。

那是一条人命,我不忍心。

所有人都骂我傻。

傻吗?

我连路边捡回来的一条狗,都不忍心放弃,更何况是一条人命。

后来霍尊好了起来,但他总是不开心。

我换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却遭到嫌弃。

嫌弃我做的钵仔糕上不得台面,酸辣鸡脚恶心,钵钵鸡廉价。

我也不生气。

因为自从霍尊来了,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了。

心情好的时候,他会陪我去夜市出摊。

小姑娘看到他会很高兴,把我的钵仔糕和鸡脚买光。

他会帮我拉小推车,会帮我吓退搞事的小混混。

可惜,他不会再回来了。

「宋……宋大哥,你晚上睡霍尊的房间可以吗?」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出租屋只有一室一厅,是整个城中村最便宜的。

宋之凌好看的眉头几乎拧成结。

「让我一个大男人睡房间,你睡沙发?」

我用力点头。

过去一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霍尊睡房间,我睡客厅沙发。

他嫌弃我原来的木板床太硬,我还给他买了床垫。

软乎着呢。

「我睡沙发,你睡房间。」

宋之凌不等我搭话,径直走到沙发躺下。

他长得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八以上。

蜷缩在沙发上,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

我想了想,去房间的衣柜翻出一套新衣服。

「这是我以前给霍尊买的,他嫌颜色不好看,没穿过。」

「如果不介意,送给你穿吧。」

宋之凌瞄了一眼,眉头再次皱起。

「谢谢。」

他不喜欢,却还是礼貌收下了。

不像霍尊,从头到尾都没跟我说过一句谢谢。

罢了,都过去了。

只要霍尊过得好,不枉我花光积蓄救他。

就这样,宋之凌在出租屋住了下来。

他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爱说话,时刻紧绷着一张脸。

陈婶说,宋之凌长得好像电视里的蛊惑仔。

脾气又臭又硬的那种。

所有人都怕宋之凌,包括隔壁喜欢偷看我洗澡的老王。

可是我不怕他。

他人其实蛮好的。

早上我去批发市场买鸡脚,宋之凌一直陪着我。

他会帮我提东西。

挤公交车的时候,也会把我护在怀里,不让别人靠近。

之前为了给霍尊治病,我把积蓄都花光了。

那些钱,我原本想要找一个好的骨科医生看腿。

其实我不是天生瘸子。

十八岁那年,我拉着小推车去夜市出摊。

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到,才落下毛病。

陈婶说了,存够钱去省城的大医院,找最好的医生就能治好。

陈婶还说,当晚我应该问霍尊要钱,至少能把腿治好。

其实霍尊说得没错,我又瘸又蠢。

我不想霍尊误会,救他是为了钱。

「我帮你。」

宋之凌看到我在发呆,主动提出帮忙。

他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眼里却有活。

自从他留下来以后,我变得轻松多了。

提东西,剥蒜,遛旺财,出摊。

家里的地板总是干干净净的,垃圾从不会过夜。

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被子就像豆腐块。

我做的饭,宋之凌吃得津津有味。

不像霍尊,每次都会嫌弃我做得太难吃。

一个月后,我用手机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了久违的霍尊。

他穿着昂贵的西装,牵着一个美女的手从车上走下来。

我的心揪了一下。

博主说,那是霍尊的未婚妻顾颜。

受万千宠爱在一身的京圈小公主。

顾颜的真的很漂亮,像洋娃娃一样。

她跟霍尊,男才女貌很是登对。

我真心替他们感到高兴。

「霍少和顾小姐,下半年会完婚。」

宋之凌突然说道。

我关了手机,埋头继续吃饭。

「挺好的,我祝福他们。」

从这一刻开始,我已经彻底把霍尊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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