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周最顶尖的杀手,奉三皇子李承年为主,与他互许终身。
可当我死里逃生,带着一身血腥回到国都时,他却命人狠狠抽了我一顿鞭子。
只因我身上的血腥,吓到了他千娇百宠着的金丝雀。
我拔除掉那金丝雀的羽翼,将她吊在城门上,放干了她的血。
李承年一直隐忍,直到登基那日,他废掉我全身经脉,把我充作军妓,凌辱致死。
重活一世,我与李承年恩断义绝,果断投军!
1
茫茫雪地中,吐气成霜。
枷锁附身,我赤着脚被牢头推出暗无天日的诏狱,每过一处,暗色的血都浸透了白雪,宛如一朵朵傲雪凌霜的红梅。
严寒对常年习武之人来说算不得什么,尤其是对我这个大周排名前十的高手来说。
可十年苦练,一朝武功尽失。
我被那个挽着我的手,亲手教我每一招一式的男人废了全身经脉。
现在的身子骨莫说是抵御严寒,便是连寻常的一场风寒都很可能要了我的命。
双足被冰雪裹着,每走一步都犹如踩在刀刃上般痛的钻心。
牢头哈了一口气,一鞭子狠狠抽在我身上。
“国之叛贼,圣上只将你充作军妓,当真是仁慈!”
“你这种畜生,便该五马分尸后喂给那野狗!”
我踉跄了半步,积聚在胸口的一团污血,终究是没忍住呕了出来。
杀手本来便是提着脑袋过日子,何时怕过死?
可我还是想洗刷污名。
卖国的不是我,背叛他的不是我!
是那个被他捧在心尖尖儿上,千娇百宠着的金丝雀!
那金丝雀生了一张与我一般无二的脸。
便连我都惊叹造物之神奇,世上竟然会有这般相似的两个人。
初见那日,我才风尘仆仆的从边关回来,手里提着已经成了黑褐色的匈奴王首级。
兴致冲冲地推门进去,瞧见的却是,心心念念的主子——李承年牵着佳人的手,案上丹青分明是我的模样。
一言还未发,那姑娘便瞧见了被我拎在手里的人头。
她惊恐地尖叫一声后,便力竭倒在了李承年的怀里。
“滚出去!”
将将立下大功的我,没有奖赏,没有一句温言软语。
有的只是他的勃然大怒和随之而来的五十鞭刑。
只因那姑娘身份尊贵,乃是李大帅当年为救圣驾,却不慎被歹人掳走的嫡女。
这般身份,便连当今圣上都对她恩宠有加,甚至扬言:“无论未来哪位皇子继承皇位,皇后之位都只属于李霓裳。”
我在意的却不是她的贵不可言。
佳人倚红窗,李承年执李霓裳之手与之相望,分明深情似水。
“阿雪,你替孤打下这大好河山,孤便与你同坐金銮,定不负卿。”
明明对我海誓山盟,不离不弃,可他为何转身又能对着另一个姑娘情意浓浓?
我欺骗自己,那是因为李霓裳与我容貌相似,所以主子才会爱屋及乌,待她另眼相看。
直到我亲眼瞧见,我当做生辰礼送给李承年的千年生犀,被雕成了一只簪子,簪在李霓裳发间。
我还记得自己将生犀捧给他时,他问我的那句话:“阿雪,你可知生犀所寓为何?”
“自然知晓。”
隔山海,过奈何,与君携手过阴阳,心有灵犀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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